鄭州市水平垂直燃燒試驗箱
水平垂直燃燒試驗箱概述 本試驗設備符合ANSI/UL94、GB2408-2008、IEC60950-1、IEC695-2-2標準的要求;用于對電器設備和器具的塑料材料部件進行水平、垂直可燃性試驗。產品箱體外殼為鋼結構,并配置了透明觀察窗,數顯計時器記錄施焰、余焰、余灼時間,本裝置外形美觀,使用方便,性能可靠。
水平垂直燃燒試驗箱試驗前的準備工作
1準備工作
a詳細閱讀GB/T2408-2008、ANSI/UL94、IEC60950-1、IEC695-2-2標準,了解相關的技術要求 。
b把減壓閥與氣瓶相連,另一端與燃燒室入氣口相連,并打開氣體閥門,檢查可燃氣體流通管道的氣密性。不能有泄漏現象.
c檢查面板的壓差計是否有正常的液體,若沒有或太少應作補充,否則,可燃氣體會經此處泄漏。
d接通電源:合上電源開關(POWER)。
2火焰調節
將燃燒管垂直放置,按下”點火”鍵,點燃火焰,調節流量計,氣壓差調節閥和空氣流量調節裝置,通過相互配合調整,以得到標準要求的火焰。
a流量計應從小向大逐步調節,流量過大是無法點燃。
b壓力調節針閥,位于燃燒座底下,它的旋入將增加壓差,反之減少。
c空氣流量調節裝置是用作改變外焰大小。
水平垂直燃燒試驗箱HB 級防火試驗的樣品采樣判定及方法
樣品要求:
1)片狀:切割、熔鑄、擠塑等方式均可,邊沿光滑、表面干凈、密度均勻
2)尺寸:長×寬:125±5mm × 13.0±0.5mm,需要提供測試的小厚度樣品和3mm(-0.0, 0.2)厚度樣品,若樣品小厚度大于3mm 或者厚度小于3mm,則可以不用提供3mm 樣品; 樣品厚度不超13mm,寬度不超過13.5mm,角半徑不大于1.3mm
3) 系列:若顏色、密度等有多種型號,則要提供相應的有代表性的樣品
4) 數量:樣品少2 套、每套3 件樣品
測試程序:
1) 劃線:25±1mm,100±1mm
2) 夾持:夾住靠近100mm 處的樣品尾端,長度方向保持水平,寬度方向與水平面成45°±2°,絲網固定在樣品下面10±1mm 處。如圖一所示。
3) 燃具:甲烷流量105ml/min,背壓力小于10mm 水柱
4) 火焰:焰高20±1mm
5) 燃燒:焰爐傾斜45°,置入火焰6mm 深處,30±1 秒或燃燒至25mm 處時移走焰爐
6) 計時:火焰燃燒至25±1mm 處時開始計時,計下停燃燒時所用的時間和燃燒過的長度
7) 計算:V=60L/t,V 是燃燒速度(mm/min),L 是燃燒過的長度(mm),t 是燃燒時間(s)
試驗記錄(GB2408之8.2.8和UL94之7.7.1):
1) 火焰是否燃燒至25±1mm 或100±1mm 處
2) 火焰燃燒至25±1mm 和100±1mm 之間,記錄燃燒過的長度(L)和燃燒此長度所用的時間(t)
3) 若火焰燃燒通過了100±1mm,則記錄從25±1mm 處到100±1mm 處所用的時間
4) 計算所得出的燃燒速度
HB 火焰等級的評定:
1) 跨度75mm 上(火焰前端超過100mm標記線)、厚度3.0~13mm 的樣品,燃燒速度≤40 mm/min (GB2408之8.4.1中的d和ul94-2006之7.1.2A中的a)
2) 跨度75mm 上(火焰前端超過100mm標記線)、厚度<3.0mm的樣品,燃燒速度≤75 mm/min(GB2408之8.4.1中的c和ul94-2006之7.1.2A中的b)
3) 在100mm 之前停止燃燒(GB2408之8.4.1中的b和ul94-2006之7.1.2A中的c)
結果符合上述條件的樣品則為HB 級
說明:① 3±0.2mm 的樣品能通過火焰測試,則此結論適用于厚度在1.5~3mm 之間的所有樣品;②樣品至少需要2 套,每套3 件,若套中僅一件樣品不合格,則可以用第二套樣品來重新試驗。